2020年2月22日 星期六

[紐約] 必須讓他紅的惡質台灣留學生 Newport 住宿 sublease 騙錢反被鎖戶頭事件始末


此為我於 2019 跨 2020 時在紐約 sublease 一位 NYU 台灣留學生房間發生的真實(鬼)故事
由於過程實在太荒誕,且後續被該留學生全家欺負到不行
自覺根本是遇到新型態詐騙了吧..

決定將事情始末記錄,一方面避免未來有人也不小心 sublease 到這(自稱很有錢但卻)貪財的恐怖房東家、另一方面分享萬一遇到類似狀況時後續該怎麼處理


事件起始是我在 Facebook 社團 在紐約的台灣人Taiwanese in New York 看到 Tony Lin 的出租 post


由於不是很了解行情,想想 Newport 只要過個河就到了應該算方便,且跨年飯店可能都很貴,看他房間還算正常就問了 2019/12/28-2020/1/2 共 5 晚是否可訂?
Tony 同意將房間租給我 (兩人入住 US$ 90 一晚)

這位哥表示他大約 12/25 前後就要搬去西岸不再回來,本來要我直接把錢匯至他美國的戶頭
但一來我沒有美國帳戶、二來我怕被騙,協商結果是先轉訂金 US$ 140 (=NTD 4,228) 到他媽媽黃小姐的台灣戶頭
因旅程安排我會提早幾天到,所以在聖誕節那幾日親自去他家付清尾款並取鑰匙



畫重點:事後發現匯至台灣戶頭是正確的選擇,有憑有據,才有辦法報案。萬一當時傻傻匯到他美國戶頭,就準備啞巴吃黃連了


Tony 這個人還蠻龜毛的,強調 媽媽說 一定要拍證件給他們看
我先拍了平常拿來行走江湖用的(不太重要)台胞證,還被要求要重拍護照..
OK,就當作他們是老實人,本身也很怕被騙好了!反正我行得正坐得直是不怕拿證件給人看,只是要把個資給提供陌生人心中還是有點矮額

畫重點:媽寶很危險,尤其是媽寶的媽也不是個好東西時。這件事讓我了解,未來只要有些許令我有點矮額的蛛絲馬跡,絕對不能姑且無視,應該當機立斷結束孽緣


2019/12/25 當天依約去 New Jersey Newport 跟他拿鑰匙 + 繳尾款 (US$ 400 現金)
本來想讓他下來地鐵站面交的,但又有點擔心鑰匙會不會是假的,最後還是決定出站親自上樓一趟圖心安

Tony 家在一棟外表看起來還算高級的大樓,一進屋有點傻眼:
⊝ 房子為兩房一廳一廚一衛,客廳的部分完全被一個很古式的屏風圍起來,整間屋子十分陰暗 (看不出有沒有對外窗這種東西,有也是被圍在客廳裡)
⊝ 根據 Tony 所述,客廳是二房東在住,他將主臥及次臥分租。二房東及主臥房客平常幾乎不回來
⊝ 客廳外堆滿行李箱及雜物,Tony 說是下一個要來承接他房間的人先把東西拿來放。跟被圍起來的客廳融合成為一整區的廢墟鬼屋 look
⊝ 公共區域的廚房及衛浴不算乾淨 (就是正常人有在使用,不到超噁但很明顯也沒有認真清理的程度)

如果說是很便宜的話,加減住還行,但絕對不值一晚 US$90 (光地點其實就不值了),且他提供的照片並沒有如實呈現房間外的屋況

我大約還在距離他房門一公尺外時,Tony 就很激動的說你要脫鞋,趕緊安慰他:哥不要激動,我從房外探頭看一眼就好 (心裡想著:你外面都髒成那樣,在那邊關注我脫不脫鞋,更何況我也沒有要進你房間...是不是哪裡怪怪?)

畫重點:本來想說頭都洗下去了,還是認賠硬住,所以當天沒把屋況拍下來 (住進來有的是時間讓我拍呢),此為一大敗筆 (沒留到證據)。任何時候若心生不滿,就是要當下留存證據!


臨走前 Tony 不斷向我抱怨:在我答應租給你之後就接到一個紐約的面試,所以要繼續留下來到 1 月底,害我只好再去找其他地方住,很麻煩 blah blah blah
(???? 不想租我膩 ????)

這些他個人的安排規劃與細節過去未曾跟我提過 (是也不甘我屁事啦,但等等可以聽看看他媽怎麼罵我的)


12/28  搬進去前一天,Tony 跟我抱怨他房間無法整理好,也還搞不定搬出去之事




我順勢問提出不然我退租幾天?
Tony 表示:不用了,我再去喬一下
(那你之前跟我抱怨那麼多是???)

但一旦起了這個念頭,越發覺得這種屋況實在不宜久住,且去過一次發現 Newport 交通並不方便,開始思考應該在最後幾天搬回城內,帶著大行李要移動到機場也容易許多
於是鼓起勇氣向 Tony 詢問可否退兩晚



本來以為一切出奇的順利,誰知此人一裝完大方劣根性馬上大爆發
還 說謊 想藉機 坑我,被抓包後見笑轉生氣

(一想到他媽後來在電話中電我沒家教,還不忘炫富說他家多有權勢,這睜眼說瞎話的對比也太強烈... 你全家都中共膩?)


怕他反悔 (第六感),我是再三跟他確認可以退兩晚才去訂飯店的 (因為此時下訂飯店已無法退款了,如果 Tony 不願退租,我是不敢先把飯店訂起來的)



原以為至此事件應告一段落,大家交易結束後好聚好散,沒想到不過 10 分鐘 Tony 又中猴般傳來:



總之一個瞬間,我不過請他 別再唸了,我就秒 被退訂,請注意,是 Tony 不願意租我,造成我臨時極大的不便
我在被退訂的當下還試圖拜託他消氣,請他繼續租我,但他不肯
(他媽後來講得一副被我欺負得多慘的樣子,真的是平行時空在現實社會上演.. 該時已經不是黑人問號能形容我的心情了)

後面還有一些精彩的中猴對話,不放可惜。遇到這種會突然崩潰的媽寶,真的是打出的每句話都要斟酌再斟酌啊,不然要擔心他隨時崩潰真的很心累




然後自己說不租了錢要全退給我的人,後來給我耍流氓,害我為了我那 US$ 540 只好再跑一次 New Jersey
(從曼哈頓過去,來回大約要 1hr)



看到這裡最扯的還沒到呢! (不知道認識他的人是否見過他如此的一面?後面還有他媽媽更精彩的一面唷!大家快來看林媽媽怎麼對我發瘋)

這人有點惡劣,所以我打算排除萬難隔天就衝去拿錢,沒想到人都還沒見到又開始給我耍花招 (這是詐騙的前奏吧!?)



要了我的護照自己卻不敢提供身份證,有鬼!
但拿無賴沒輒,只能怪自己一開始便宜行事不相信直覺

之後我照三餐關心何時還錢,Tony 一家使出拖延戰術 (越來越覺得是遇到詐騙集團,到底有多缺這四千?)





這一家人除了主謀還有共犯,還個錢還推三阻四的得先打電話?

以下是通話的內容,第六感告訴我他們這輩子都不打算還錢,所以全程錄音作為必要時的證據
不過我根本只有被這位黃小姐連諸罵了 7 分鐘的份 (最後還被他掛電話..) XDD 到底!!!


通話內容中黃小姐不僅人身攻擊,講出來的還沒一句實話..

真 的 是 很 有 事 , 活 生 生 腦 補 會 遺 傳 的 案 例 發 生 在 林 黃 聯 姻 他 們 家

按照秀景的邏輯,以後他兒子娶不到老婆是不是也得賴到我頭上?


認清遇到鬼這個事實後 (此時才認清,我真的對他們家容忍度很高),開始思考怎麼自救

❶ 先搜集資料看他們這樣做是否有違法

不查還好,一查發現夭壽,這傢伙租給我的價格根本暴利!房間讓給我睡不是 cover 他本來租金而已,而是讓他翻倍賺的
根據 租屋網站,他們那種房型月租金算貴一點 US$ 4,000 吧,三人分推估 Tony 那間平均一晚不用 US$ 45,以他 US$ 90 的開價,是租一晚還倒賺一晚呢
(btw, Tony 的朋友看到被媽寶坑到一晚一百多鎂不知心裡做何感想??聽起來媽寶給我的租價還是 "算我便宜" 的呢)
如果像他媽所說的損失如此慘重,正常人會直接全部不租嗎?三晚還是可以加減淨賺 US$ 45*3,不無小補阿

後來我甚至用了一些惡搞的方式去試探他們 (ie. 既然不還我錢,那我就告訴他我也去打了 10 支他家鑰匙,錢不退回來我就拿去分送街友),但他們不僅不害怕且仍堅持不匯款,還說要告我威脅 (???) ➝ 正常人聽到這應該會要求一手交錢一手交出那 10 支鑰匙吧

總之一切的不合常理都讓我越發覺得我被詐騙了,非得訴諸法律途徑不可


❷ 接著查手上掌握的證據到底能不能將錢拿回來 ➝ 感謝網友分享,只要是匯錯款死不還錢的類似案例,都可以提出證據去警察局封鎖該人帳戶

超受用的網友原文:
只要有匯款紀錄+證明該款項非你應所得,我根本不用跟你告知就可以先去警察局封鎖你的帳戶。
到時你為了解開帳號你還要跑一堆程序,還要等簡易法庭寄通知給你,你再拿出相關證明你非故意不還或是根本是對方搞錯等,等判決下來後再拿判決書去銀行解帳號,而且你以為封一家銀行帳號而已嗎??是你名下帳號全部被封住,只能臨櫃處理,所有電子方式都不行,其他人也無法匯款給你,保證麻煩到你想殺死對方。警方根本不知道你和對方的恩怨情仇或是紀錄過往,反正告方拿出證據有匯款紀錄+你無回應就可成案,警方也很難有錯,畢竟現在詐騙居多,警方見到影就以為是真。


真的很感謝這則網路資訊,這段文字讓我有十足的把握至少錢一定拿得回來,不需要動用到寄存證信函還是拿他沒轍的地步


❸ 最後跟大家分享一些科普,遇到這種事到底能不能告他?

民事是絕對告得成,但勞民傷財耗時,還要思考你到底哪個權被侵犯 (甚至要請律師),不是一般小老百姓能為了出一口氣便陪他玩到底的

本來想告他刑事詐騙,讓他全家留案底,但詐騙取決於能否證明他 在事發前就有詐騙意圖。此案是從中間才展現詐騙傾向,我無法證明他一開始就打算設局詐騙我,所以不符合刑事詐騙 (大家知道以後可以用這個方法以美國帳戶詐財了吧~~)

結論就是,你怎麼無賴只要別跨越刑事那條線,都不會有人能拿你有辦法。但無論如何,報案還是可行的


其實我本來覺得心理有病之人也是可憐,打算給黃小姐一次悔改的機會 (畢竟他既沒損失也鬧夠久了,差不多該消氣還錢了吧?)
通完電話後隔日 (12/31) 直接提供帳戶資訊請他儘速匯還


(真的很想問秀景為何那麼想來我公司..)
1/1 二度下他最後通牒,試圖提醒他好自為之


簡訊一發出去後他就也中猴了 XDDD 改以簡訊回傳連環攻擊策略
這系列當笑話看還蠻有趣的,不分享很可惜

不知為何他很堅持要把錢親自送來我公司
一個打死不還錢,然後還計較匯費 15 塊的人,真的會在得知別人的公司地址後就親自送錢回來嗎?
我還想說這是不是一種出其不意的策略,當你被煩到頂最後就自然而然放棄吵回那區區幾千塊了
然後每個租客都卡他個幾千塊,但被煩到不想跟他鬧就放棄的話,便能詐騙小錢積少成多,重點是也無法告他
感覺是個不錯的新詐騙模式~ New Business Model 呢!




(最不厚道的人頻頻跟我談厚道,我到底看到了些什麼?)
倒是這種情緒反應跟 Tony 還真是一個樣呢,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子!孩子不能偷生!


最後我在 1/13 那週去報案
1/17 警察聯絡上他們 (幫阿姨完成了想去警察局的夢想)
1/20 阿姨臨櫃把錢匯還

果真是不死到臨頭不匯款耶,扣押我 4 千多一個月時間換來顏面盡失 5 分鐘,我怎麼覺得是我虧 XD


過程中 Tony 爸有打一通電話過來 (是在 New Jersey 也有公司的 Tony 爸本人嗎!!?),根據他所述:
⊝ 他並不清楚他老婆和兒子怎麼搞出這一齣鬧劇 (我持保留態度)
⊝ 當時我下訂沒幾天後 Tony 就得到一個面試,為了讓他好好準備,To爸 立刻訂了高級飯店讓他搬過去住 (這家人壓根不缺錢,但不知為何林媽媽如此貪財?還把自己的不順都歸咎於我?重點是口口聲聲說他家多有錢有勢還有律師,卻扣押著我小小的四千多塊不肯還?)


這個故事告訴我們,即使是清大甚至 NYU 畢業的,還是有家庭教育徹底失敗的案例
法律無法保護好人,只能處置惡到天理不容的人。遇上這種小奸小惡的傢伙只能自認倒霉,遠離他們才是對的選擇

這麼跋扈囂張的黃小姐,只希望以後自有別人來收拾他
(聽說持有可疑帳戶臨櫃匯款很丟臉,不過我平白無故被他罵個半死、承攬了一堆莫須有的罪名及負面情緒、還拖欠我錢那麼長一段時間,這點小小教訓實在不夠啊!)


西岸的朋友小心了,按照 Tony 的計畫,很可能下一次 sublease 的波文就會在加州版上出現囉
東岸的朋友也不要大意,請把此人的真面目發揚光大避免丟光 NYU 校友的臉
美國地區的雇主們請注意,這種員工請到真的是吃不完兜著走. Don't hire Tony Lin cuz if you knew his past, you would never wanna challenge him!  [怕.jpg]
台灣的朋友也請留心,我沒辦法讓他一入海關就被警察抓走,如果他順利在美國都找不到工作,回來可會是以媽寶中的王牌身份行走江湖啊,希望他可以留在爸爸的公司好好待著就好,不要出來嚇人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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